索引号 : 011337231/2021-262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2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住建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局赞同谢亚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近年来,为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我局重点抓好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和管理,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公服配建。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商住开发项目社区邻里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的通知》(咸规发〔2018〕56号),对社区邻里公共服务中心的教育、医疗、文化活动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配建标准、配建内容予以明确,提出规划条件下达、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等阶段的管控要点并严格把关。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咸办发〔2020〕5号),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职能部门、开发企业的职能职责予以明确,采取组织召开小区配建公服用房移交管理现场推进会等方式,督促碧桂园等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移交卫生用房等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权限。
二、化解遗留问题。一是全面摸排。对市本级38个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按时间轴逐一梳理,厘清项目报建、建设、问题成因、协调解决的全过程,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风险点及下步措施,对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可以妥善化解的要依法依规强力推进,抓紧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二是分类施策。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按惠民利民、依法依规、合力解难的原则对因用地手续不完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或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等原因导致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并推进落实。三是加强督察。制定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向前推进,每月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目前,已为有近120户业主的天化麻业小区等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解决多年“办证难”问题。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6日
主管领导 李长春 联系电话13807240102
经办人姓名 郑登高 联系电话13997545661
邮政编码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