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2625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9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2 15:52:23
A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98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9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公立幼儿园急需增设”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局赞同陈平、王天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公立幼儿园急需增设的问题和建议的提案。
近年来,为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局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均对幼儿园用地进行了布局,并在居住用地中兼容幼儿园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启动新一轮的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纳入教育专项规划相关内容,根据幼儿园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幼儿园用地布局,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加大对幼儿园用地的保障力度。
二是推进配套建设。制定《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邻里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明确1000户以上小区必须配套6班以上幼儿园。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条件核实证明阶段,对幼儿园配套建设情况严格把关,明确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须移交教育主管部门。
三是组织专项清理。2019年4月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专项清理,并起草了《中央城等9个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对较大规模小区未配建幼儿园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推进完善幼儿园布局。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领导 李长春 联系电话13807240102
经办人姓名 郑登高 联系电话13997545661
邮政编码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