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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人大建议第096号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968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2020年市人大建议第096号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8 17:38:43

B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林业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咸宁(赤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转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刘志勇等11位人大代表,在第096号建议中提出了发展竹产业的建议,要求“重点竹制品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要优先解决竹产品企业遇到的发展用地不足问题,对符合规划竹类产业重点项目,保证其建设用地需求并优先办理用地手续”,现结合自身职能,从如下三方面支持用地保障,促进项目落地。

1、结合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对竹产品企业发展用地和空间布局上给予保障,在规划布局中预留和控制相应的竹产业发展用地。

2、竹产品企业发展用地规划选址时应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做到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3、加大竹产品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和供给,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无法利用到存量用地的,积极争取政策,合理运用计划指标、增存挂钩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等进行建设用地报批。

4、竹产品企业发展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划依据;对位于城镇开发开发边界外的,应根据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作为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和审批建设项目的规划依据。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6日

主管领  宋坚强      联 系 电 话 8158596

经办人姓 林军平      联 系 电 话 8158868

邮政编 437100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2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