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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968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8 17: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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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修建赤()崇(阳)修(水)高速公路的建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政协委员沈小龙等四位同志在第077号提案提出,赤()崇(阳)修(水)高速公路是湖北省实施幕阜山扶贫开发战略中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也是咸宁市打造“香城泉都”和“中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中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政策条件。目前,受赤壁市、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及江西省修水县交通主管部门联合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结合我局职能,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支持。

1、支持立项。会同赤壁市、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动介入,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利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过渡期的政策,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出具不可避让生态红线的认证意见,可以报国家审批;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占用条件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指导建设单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认真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根据要求逐步报自然资源部预审。

2、支持报批。建议发改部门力争将赤(壁)崇(阳)修(水)高速公路纳入省级重点项目范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部省级统筹,应保尽保;由省补助1/3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剩余2/3规模由市、县从现有的发展空间中予以优先满足;会同赤壁市、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指导配合业主单位按照报件要求,尽快开展正线用地的组件报批工作,保障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3、指导项目临时用地科学选址,合理避让基本农田,未占用基本农田需使用的临时用地,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复垦费用,尽快组件并按程序报批。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6日


     主管领导:宋坚强           联系电话:8158596

     经办人姓名: 林军平        联系电话:8158868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