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966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2020年市人大建议第064号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8 17:23:29
B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答复
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咸宁高新区土地报批和规划编制工作,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根据您在《关于全力支持咸宁高新区土地报批和规划编制工作,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所提的问 题实际上涉及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咸宁市可用于支持高新区发展的土地指标存量问题,二是高新区规划编制问题,三是关于指标购买费用减免问题。现一一进行答复。
(一)针对指标存量问题。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结余了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目前指标库内指标数量充足,能够满足高新区2600亩的土地报批需求,预计最近几年每年可保证高新区3000亩用地指标,高新区用地需求基本可以满足。
(二)高新区规划编制问题。目前高新区已编制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一期--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北省咸宁市横沟桥“关谷南”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咸宁市横沟科学城总体规划、金融港周边城市规划以及8个村的美丽乡村规划,对高新区的综合评价、预测预报、决策对策、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指挥管理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高新区已启动咸宁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以高新区一、二、三期及其托管区域为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49km²,待该规划完成后,指导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横沟桥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分区域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横沟桥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编制乡村规划。
(三)关于减免购买指标费用问题。目前我市本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是从县(市、区)购买的,需要财政支付费用,而增减挂钩指标是县(市、区)通过拆除旧房产生的,需要县(市、区)投入资金,指标的产生需要成本,因此购买指标费用不可免除。同时,购买指标的费用标准由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的市场价成本直接决定,具体价格由市政府确定。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
主管领导 柯传训 联系电话13807249293
经办人姓名余朝阳 联系电话18972810029
邮政编码 437100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2份)(含word电子版)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含word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