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96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8 1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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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卫健委:
现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0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建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政协委员宋旭余在第030号提案中,介绍了咸宁市疾控体系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新冠疫情是暴露的问题,提出了咸宁市疾控建设的标准、建议和对策。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根据我局职能,进一步给予支持。
1、关于“经一路”建设项目情况。“经一路”建设地点位于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杨下村,用地总规模2.5796公顷,符合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5月中旬已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2、关于市疾控医院新址建设,是以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的名义实施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安区官埠桥镇,用地总规模1.1181公顷,不符合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方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5月中旬已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3、这两个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下一步我局将主动服务,落实项目用地指标,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促进项目早日开工。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6日
主管领导:宋坚强
联系电话:8158596
经办人姓名: 林军平 联 系 电 话:8158868
邮政编码: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