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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3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96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3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8 17: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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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03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03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发挥市场主体在乡村振兴主体作用的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充分发挥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是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省政府于20191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市政府也于20204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204号),对加快推进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全市正在申报一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截止202062日,我市已初步策划申报第一批部省级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8个,整治区面积合计33350公顷,预算总投资55亿元,共涉及30个行政村。我们将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推进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在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一、为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通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实施,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是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八项主要任务之一,要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旱地改水田、节水灌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我们将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统一规划设计,整村推进,优化三生空间,为农村生态环境、村庄面貌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做强做大做优我市申报的第一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就包括赤壁市赵李桥镇和咸宁市农高区两个项目。

二、激活农村土地资源

通过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对农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通过作价入股、抵押融资等方式,激活农村各类资源权益要素,实现资源资产变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科学编制规划,优化功能分区

在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过程中,通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对各类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合理安排,结合优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项目区乡村产业实行点状供地等政策的使用,保障项目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用地需求。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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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导:柯传训          话:13807249293   

     经办人姓名:李四清       话:13886518185  

     邮码: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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