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93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3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8
尊敬的市政协吴宏钧常委、吴文芳委员:
你们好!非常感谢你们的提案!
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你们二位分别提出第003号提案关于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的建议,我局通过与城管执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沟通交流,结合各会办单位反馈的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提案中反映,咸宁建设公园城市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市委、市政府顺势而为,在公园城市建设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也存在建设理论不完善、建设标准不明确,公园体系不健全、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树立先进理念;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协同配合;三是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整体布局;四是注重文化传承,凸显城市特色等。
二、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推进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成都天府新区时明确指示“要突出公园城
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省委、省政府根据“一主两副
多极”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绿色产业增长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作出建设公园城市的新部署,要求咸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做出了如下工作:
(一)规划了“一城十区二十景”,优化功能布局。公园城市建设,需要锚固自然生态本底,构建全域公园体系。我局规划了“一城十区二十景”城市组团,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即建设温泉宜居主城、打造十个功能区块,谋划“五镇五园十景”文化旅游特色发展,打造城市“二十景区”。
(二)开展理论研究。我局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制订《公园城市建设标准》,并成立专班,协助标准制订和研究。我市是国内首家《公园城市建设标准》制订的城市,到目前现已完成初步成果,且已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立项。
(三)落实专项资金。今年市财政预算专门安排240万元用于编制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今明两年市项目局拟筹措资金1.8亿元,用于十六潭公园四期工程、孝子山北入口运动公园、城区社区公园景观工程、城市绿化提档升级、城市彩化等项目建设。
(四)推进项目建设。《咸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从锚固生态本底、构建公园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初步拟定68个重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建设内容和实施年限。其中大型项目均已经落地开工建设,如淦河公园带建设工程、大洲湖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已落实由中建三局筹建;梓湾公园由绿地集团建设、恒大养生谷段由恒大集团建设,二者建设完毕后捐给市政府;长岛公园由环球世纪咸宁公司出资,市城投代建等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公园体系、完美城市配套设施。
三、对提案中提出建议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深化思想认识,树立先进理念。新常态下,我国正处于城市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在视察成都天府新区时明确指示“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形成了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建设的理念及目标定位,明确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的理念主要为:把咸宁全域规划建设成为一个大公园;公园城市就是公园化的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园;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主要体现六个方面的价值理念: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价值、社会价值。
(二)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协同配合。2018年8月,我局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的《咸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建议成立由市委书记丁小强同志任政委、市长王远鹤同志任指挥长的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由副市长吴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扎实高效推进。
在机构改革中,经市编办批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3月成立公园城市规划办公室,安排正科职干部一名,科员一名,我局已成立公园城市研究所,开展公园城市研究及日常工作。
lS0/TC268(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技术委员会)2019年年会10月中旬将在武汉举行,10月16日将在咸宁举行一天的“咸宁技术参观活动”;届时将举办公园城市建设论坛,并将发布《公园城市建设标准》,国内外与会专家代表约两百多人将参观城市规划展览馆。我局已安排做好相关迎展宣传工作,目前,我局已明确在规划展览馆开辟专门公园城市展区,介绍公园城市建设相关理念和规划;正在积极组织制作公园城市建设专题片。
(三)关于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整体布局。根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133”发展战略中提出的“三带协同”,即推动咸嘉生态文明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发展带和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协同发展,开展“三带”区域公园体系专项规划,规划构建“区域公园—公园城市—公园化特色小镇—公园化美丽乡村”的多元化市域公园格局:依托自然生态本底,逐步将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逐步转化为区域公园;各县市区城区形成郊野公园—综合公园(市级、区级)—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多层级公园体系;对特色小镇和乡村,按照公园化的标准,规划建设为公园化特色小镇、农业公园、公园化美丽乡村等。
市城管执法委建立了园林绿化滚动建设项目库和2019年任务清单:一是实施公园绿化增量提质工程,对人民广场(中心花坛)和青龙山公园实施景观提升,增绿量,补色相,修生态,建成绿量充沛、分布合理、功能完备、植物多样、景观优美、香气弥漫的城市公园景观;二是新建一批小游园,着眼于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建设中商小游园、东门山小游园、烈士陵园小游园、钱瑛纪念馆小游园、西大街水塔小游园等;三是实施节点彩化提升,按照“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的思路,实施城区十余处节点改造与彩化升级。
(四)关于注重文化传承,凸显城市特色。市文化与旅游局通过系统挖掘整理咸宁历史文化资源,凸显文化主脉,积极打造城市文化主题项目。一是抓好相山书院(茶博馆)项目,打造集国学传承、状元文化、茶文化于一体的标志性文化景观,增强历史文化的可识别性,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底蕴。二是依托向阳湖名人文化、北伐汀泗桥战役红色文化等咸宁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一系列文化景观和文化小品,大力整治周边环境,实施道路、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擦亮城市历史文化名片。三是根据咸宁市建设公园城市的总体规划布局,积极配合做好《咸宁市历史文物与传统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及紫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照“城市发展到哪里,文化设施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打造城市文化生活新空间。一是加快推进城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咸宁市文化中心(即“四馆一中心”,包括市图书馆、群艺馆、非遗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30.5亩,总建筑面积16841平方米,总投资11066万元,按国家二级馆标准建设。项目计划于今年“十一”之前建设完工后投入使用。咸宁市生态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基地)已选址官埠生态新区,总投资10亿元左右,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二是实施特色文化设施建设。李邕书画院暨咸宁市美术馆于2018年12月正式揭牌。开馆至今,李邕书画院暨咸宁市美术馆举办了第五届“山水咸宁”美术作品展、“画说十六潭”写生作品展和公共教育活动十余场,极大地丰富了市民的美术文化活动。建设城市历史记忆馆,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今年国庆期间建成开馆。三是大力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推进“香城书房”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划,2019年将在温泉城区建成5个“香城书房”,初步形成3KM阅读圈,让市民均等的享受这项服务,有更丰富的阅读体验场所。今年五一前夕,我市首座“香城书房”开放运营,获得广大市民青睐。
二位委员,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感谢你们对公园城市建设的关注,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更大地促进我们事业的进步。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