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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231/2022-117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26

根据市第六次党代会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加快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结合咸宁实际,我局代拟了《关于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2426—2022526日。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情况

《实施意见》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保障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区域发展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域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以公园城市的理念全域规划、建设、治理咸宁,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充分体现生态、生活、美学、文化、发展和社会“六大价值有机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咸宁新型城市。让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品质更加优良、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人文更加厚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建设、治理典型经验,做出全国公园城市建设“咸宁样板”。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了生态本底保护、全域公园构建、香城绿道串联、公共服务提升、特色景观塑造等五大行动,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城乡画卷。

第四部分“实施保障”。提出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宣传总结、督导考核等四个方面,全面保障建设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措施。

《实施意见》最后,拟定了建设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项目建议清单。

三、公示反映方式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实施意见》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书面来信请邮寄或递交至: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园城市规划办,邮编:437100(信封请注明“《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至QQ邮箱xnsgycs163.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2

联系电话:07158158518

附件:《关于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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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市第六次党代会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生态价值突出的现代化城市,现就加快推进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区域发展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域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推动建成人与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公园城市的理念全域规划、建设、治理咸宁,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充分体现生态、生活、美学、文化、发展和社会价值有机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咸宁新型城市。让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品质更加优良、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人文更加厚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建设、治理典型经验,做出全国公园城市建设“咸宁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本底保护行动。

1.优化市域空间布局。践行自然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保护,在自然本底中建设新型城镇,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依托全市自然山水格局,从资源禀赋、发展空间、历史人文等要素上整体把控,构建“一核引领、两带驱动、多极联动”的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格局。按照“依山、拥湖、面江、同城”发展路径,着力打造“一核一副两带四级”的市域空间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库、湿地等生态空间,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保护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营造具有乡村意境、富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景观。在城区周边开展环城林带、水体修复、生态廊道等规划建设,构建城市生态屏障;梳理城市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绿色斑块,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建设城市生态绿廊,推动生态全面融入城市空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行动,持续推进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陆水河、淦河等重点河湖治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重点抓好部、省、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打造一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不断提高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域公园构建行动。

3.完善市域公园体系。构建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为主干、省级自然公园为骨架,以城市自然公园为躯干,以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为细胞,以绿廊绿道为经络,以增量提质为要求的六大策略,构建全域、中心城区、县市和乡村自然游赏、生态体验的全域公园体系。充分利用好各地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加大资金投入,融入地域特色文化,推进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建设,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城市公园体系。“十四五”期间,完成市城区重点公园建设,构建分布合理、景色宜人、文化凸现、功能丰富的绿地系统。(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推进小绿地、小广场、小球场、小停车场等“四小工程”建设,提升社区公园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每年建成10处以上“四小工程”项目,逐步实现全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设生态郊野公园。加快建设城市周边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环境要素引入城市。“十四五”期间,依托市城区周边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和历史人文底蕴,在东部重点规划建设郊野公园和主题文化公园,在南部森林公园带重点规划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在北部重点规划建设湿地公园,打造郊野、森林和湿地3大环城公园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发展村镇公园和特色文旅小镇。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依托乡村现有的健身广场、文化广场、休闲广场等活动场所,建设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村镇公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注重挖掘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村落遗存,融合地方特色资源,大力发展温泉、桂花、砖茶、中医药、生态文化等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努力打造公园化美丽乡村、公园化田园综合体和公园化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香城绿道串联行动。

6.构建市域绿道网。按照“临江、环湖、沿河、靠山、连道”的思路,规划建设六类绿道示范线,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生态共享的绿色公共开敞空间。

以绿道(风景道)串联城市与斧头湖、西凉湖、三湖连江水库、珍湖、黄盖湖等大型湖泊水库,打造以水生态功能为主体的滨水绿道(风景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

串联金桂湖、淦河、向阳湖、斧头湖等淦水岸线景观资源,打造淦河文旅风光带,建设以健身休闲娱乐旅游功能为主体的淦河绿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串联陆水湖风景区、葛仙山、洪下十里画廊等重要自然生态景观,打造以乡村旅游功能为主体的陆水滨水绿道(风景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赤壁市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

串联星星竹海风景区、大幕山东源花谷、大幕山森林公园等重要山林生态景观节点,打造以森林生态旅游功能为主体的大幕山森林绿道(风景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依托幕阜山旅游公路,打造以绿色产业示范功能为主体的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绿道(风景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通城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通山县人民政府)

依托美丽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打造最美风景道示范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突出中心城区绿道建设。挖掘自然生态基底,坚持“通山、达水、贯城、串园”的思路,以都市健身、休闲、娱乐、旅游功能为主体,重点建设城区绿道网,加快绿道结网成片,满足市民对人居环境品质需求。规划建设串联潜山、孝子山、双龙山的绿道线,规划建设串联淦河“百里画廊”、潜山森林公园、香泉映月景区、十六潭公园、大洲湖湿地等中心城区特色景点和大型公园的绿道线,规划建设串联钱英纪念馆、太乙洞、向阳湖文创区等历史人文资源的绿道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发集团、咸安区人民政府)

8.补齐社区绿道短板。打通绿道最后一公里,以城市居民出行15分钟可达为标准,因地制宜设置,串联城区内主要河岸、林荫道、公园绿地、街头广场、文物古迹、城市标志性节点、商业步行街、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空间,方便市民生活,让城市更有“生活味”。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9.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聚焦“菜食住购行、教科文卫体”,配套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菜市场、便民超市以及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养老等设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打造“15分钟居民生活与健身圈”。新建居住区按照“公服配套集中化、临街建筑公建化、街道空间公园化、环境设施适老化”标准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基本消除“断头路”,打通道路微循环。加快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增加公交车覆盖区域,倡导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大力推进咸宁大道中段等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补短板。结合公园绿地、体育设施、学校院所等开敞空间建设避险避难场所,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发集团、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注重功能完善和历史文脉传承,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坚持“公园社区”改造理念,成片连片更新和微改造协同推进,一区一策、一片一策,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现城镇老旧小区的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管理更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减少城市硬质覆盖地面,最大程度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自然净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持续建设美丽城镇。以大力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持续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建设美丽城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特色景观塑造行动。

13.提升城市景观。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注重打造重点片区、出入口门户主要街道、滨水岸线、城市广场、高速高铁城铁沿线等城市风貌景观;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城市设计要求,降低临山、滨水区域容积率,严控建筑高度与密度,达到显山、露水、见秀的景观效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鼓励开展“生态花园建筑”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城市颜值提升工程,推动城市园林景观从传统绿化向花化、香化、彩化升级,大力塑造“开窗见景、推门见绿、四季多彩”的城市景观,建设鸟语花香、层林尽染的多彩城市。(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延续历史文脉。加强市域内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街区、传统村落、风貌建筑、工业遗址等保护,保持和延续其历史风貌、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保护与之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周边环境,维护原真性和完整性。发掘、重塑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永安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省煤机工业文化遗址、蒲纺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厚植人文历史底蕴,留存体现历史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彰显特色文化。充分挖掘桂文化、竹文化、茶文化、鱼文化、温泉文化、三国文化、九宫文化、向阳湖文化、古瑶文化、红色文化等地域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红色资源,在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中弘扬历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咸宁故事。适时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国茶业大会等会议会展、体育赛事、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时尚气质、活力指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挖咸宁乡土特色,保护修复古民居、古亭、古桥、古牌楼等古建筑,重现竹艺、榨油、豆腐、糍粑、炸货等“加工坊”“体验馆”,留住老咸宁的乡愁和记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编制《咸宁市农村个人住房规划建筑样板图集》,推广鄂南民居建筑风格,融入青砖黛瓦、小桥流水等楚风古韵风格。鼓励、引导城乡公共建筑、雕塑小品、城市家具融入竹乡、茶乡、桂乡、桥乡等名乡元素,凸显公园城市楚风楚韵之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擦亮“桂花”名片。打造桂花育种、栽种、交易基地,加大桂花产品研发应用,做好桂花文化内涵和元素符号提炼运用,进一步彰显桂花文化、助推桂花产业、打响桂花品牌,创建“中国桂花文化之乡”,着力打造“中国桂花城”。 牵头单位:市桂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设立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指挥部,配备专班人员常驻,保障经费。指挥部全面负责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规划策划、政策制订、招商引资、建设运营、监管监督等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指挥部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统筹做好重大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协商、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与公园城市建设相关的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园城市建设专职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采取多元参与和多方筹措的方式,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认种、认建、认养、“冠名”等方式踊跃参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落实公园城市建设所需资金,稳步推进我市公园城市建设。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相关资金,保障公园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三)强化宣传总结。发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各种媒介的宣传作用,引导全民积极参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讲好公园城市故事,提高咸宁的知名度、美誉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作为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制度。市政府就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咸宁市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议清单

附件




                                      咸宁市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议清单


项目类型

编号

重点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申报建设责任单位

规划

1

编制咸宁“中国桂花城”规划

以咸宁市域为研究范围,以咸安区为规划范围,以桂花镇为核心区,打造中国桂花城,策划相关项目。

市桂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

2

编制《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园城市规划》

重点构建城区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城区郊野环境,建立城市公园环,引导城市形态合理、有序布局。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提升公园品质,完善绿道体系,沟通城市各类公共空间,运用“公园”与“公园”的理念,实现城区中可望山见水,出门见园,推窗见景,绿满香城,体现公园城市的均衡性、可达性、融合性与文化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编制《咸宁市全域绿道系统规划》

提出完整、可行的全域绿道系统总体布局。突出绿道对全域综合发展、空间完善、功能提升、风貌塑造的带动作用,明确其发展定位与构建策略,并对绿道及服务设施、交通组织、景观营造等做出综合安排。对绿道分期实施、运行机制提出规划设想。划定近期实施绿道区段和节点,提出规划方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准

4

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矿山修复、长江生态林等标准研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

5

淦河流域综合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

淦河流域生态文旅风光带及淦河沿线滨水公园建设,打造淦河“百里画廊”,包括:淦河两岸山体生态修复,淦河两岸彩化、亮化,两岸城市界面提升改造,策划商业水街、滨河娱乐项目等。

市委统战部、市文旅局、咸安区政府

6

城市社区(街区)公园化示范建设

参考“公园社区”模式对该范围内的29个社区(十六潭社区、万年路社区、滨河社区、学府社区、桂花路社区、花坛社区、南昌路社区、希望桥社区、岔路口社区、金叶社区、泉塘社区、温泉社区、白茶社区、黄畈社区、文笔路社区、双龙社区、东门社区、青龙社区、梅园社区、长安社区、银泉社区、金桂社区、书台社区、香城社区、碧桂园社区、浮山社区、旗鼓社区、杨下社区、大畈社区)进行改造提升。

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

建设项目

7

市域大型湖泊区域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项目

系统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保护开发等多方面,做好水的综合利用,开展斧头湖清淤,发展水上旅游、观光、水上运动等“水经济”。建设大型湖泊风景道、环湖绿道、环湖污水处理等系统设施。中心城区重点打造梓山湖区域的梓山湖绿道、恒大养生谷滨湖绿道、梓山湖长岛未来城滨湖绿道和大洲湖区域的大洲湖绿道,以及联通两个区域的官埠大道绿道和桂乡大道绿道系统。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政府、赤壁市政府、嘉鱼县政府

8

市域风景道示范段建设

建设咸宁风景道示范路,三国赤壁文化旅游路约34km、陆水河至十里画廊风景道约42km、幕阜山风景道约26km,沿斧头湖交通风景道约53.3km、西凉湖风景道约38km,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相应级别的公路驿站。

市交通局

9

中心城区绿道系统工程

建设中心城区 主(次)干道绿道网络系统,与淦河沿线公园、十六潭公园、青龙山公园、潜山自然森林公园等公园对接,形成系统。打造主城区环潜山、双龙山和孝子山森林康养绿道系统。打造主城区环淦河、龙潭河滨水绿道系统等。

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咸安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10

中心城区城市公园(广场)品质提升

已建成的潜山自然森林公园、十六潭公园、青龙山公园、香吾山公园、龙潭湿地公园、人民广场、嫦娥广场、明珠广场、桂花广场等,要按照《公园城市建设指南》的六大价值要求进行品质提升。

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咸安区政府

建设项目

11

市区中心公园项目

新建、提升品质改扩建市区中心公园(十六潭公园、青龙山公园、文笔山、簸箕山公园),潜山森林公园(潜山王家寨森林公园、太乙地质公园、孝子山双龙山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等专类公园,配套建设公园绿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构建集休闲、康养、度假、文化、旅游、体育于一体的中心城区公园体系。

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安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12

北部空间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示范项目

在城市新区按“公园”理念,建设长岛未来城六个公园、恒大养生谷公园、绿地梓湾、原乡假日小镇蝴蝶馆、梓山湖松鼠部落(二期),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绿道、人行道等。

咸宁市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指挥部

大洲湖城市湿地公园示范区建设。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发集团

13

中心城区城市色彩项目

城市建筑外立面分区统一色彩,建筑外立面色彩违和的统一实施更新改造;实施“屋顶革命”,拆除红蓝顶棚,与山水林相融,城市融入大自然。

市城管执法委

建设项目

14

中心城区城市夜景亮化项目

按照中心城区城市夜景照明规划(一期)方案,以主干道两侧建筑照明为重点,突出重要节点建筑物亮化,河道、山体及游园点缀,在人民广场等重点园区设置灯光秀,提升咸宁城市夜景观整体形象。

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建设全域生态(主题)公园

幕阜山生态公园带、大幕山樱花主题公园、向阳湖文化主题公园、提升改造红色文化主题公园。

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

全域公园绿道主干网及区域绿道干道网

建设环斧头湖、西凉湖、陆水湖、富水湖等重大湖泊的环湖绿道,建设连接市域各主题公园、主要景区、田园综合体相串联的绿道主干网(向阳湖镇宝丰农业田园综合体、向阳湖镇斩关湿地花海、汀泗桥镇黄荆塘茶旅文化田园综合体、汀泗桥镇洪熊家湾田园综合体、新街田园综合体、田野国家村公园、荷色沧湖、小罗湖田园综合体、官塘驿镇随阳爱情文化小镇、大路乡果匠小镇、杨芳林乡竹林风、沙坪镇瀛潭秋月田园综合体、桂花泉长富雷竹产业田园综合体、五里镇左港上善田园综合体、隽水镇五彩纷呈锦绣油坊田园综合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发集团

特色小镇绿道串连系统工程(咸安:向阳湖名人文化小镇、汀泗桥历史文化小镇、贺胜金融小镇。赤壁:羊楼洞茶业古镇、茶庵岭汤茶养生小镇、赤壁三国文化小镇。嘉鱼:陆溪三国田园小镇、潘家湾蔬菜小镇。通山:九宫山香榧小镇、大畈枇杷小镇。崇阳:天城茅井村养生小镇、金塘柃蜜小镇、桂花泉雷竹小镇。通城:塘湖油茶小镇、石南砂布小镇、大坪中医药小镇)。

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中心城区绿道网:串联斧头湖、西凉湖、三湖连江水库、珍湖、黄盖湖等沿江湖泊和水库岸线绿道,打造以滨江水生态功能为主体的沿江绿道示范线。串联向阳湖、大洲湖湿地公园等打造以都市健身、休闲、娱乐、旅游功能为主体的淦河滨水绿道示范线。串联陆水湖风景区、葛仙山、洪下十里画廊等重要自然生态景观,打造以乡村旅游功能为主体的陆水河滨水绿道示范线。串联星星竹海风景区、大幕山东源花谷、大幕山森林公园等重要山林生态景观节点,打造以森林生态旅游功能为主体的大幕山森林绿道示范线。依托幕阜山旅游公路,打造以绿色产业示范功能为主体的幕阜山绿色产业绿道示范线。以国道、省道、省道等为系带,打造风景道建设示范线。

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

17

国家级生态文化主题公园:

十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提升工程(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山隐水洞国家地质自然公园、潜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北崇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湖北崇阳青山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通山富水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嘉鱼珍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按公园城市公园化建设标准,提升打造国家级生态、文化、湿地公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

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品质提升项目

主城区街道公园化、街区公园化、社区公园化、居住小区公园化、校区公园化等。城区广场、公园、街道、游园品质提升工程(绿化、亮化、文化、彩化提升工程)。

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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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园区公园化"示范建设项目

参考“公园园区”模式,按“公园”的理念,保护周边山体,提升园区绿化环境,在水资源回用、绿色发展、绿色交通、资源与碳排放、产业经济、建筑风貌等方面提出空间建设要求,并招引培育绿色生态产业,形成公园化形态产业生态化的公园园区(如元气森林公园),实现产业绿色循环与可持续。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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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基地建设项目

全面实施“养在咸宁”健康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以潜山温泉为核心康养基地与示范基地,辐射与融合桂花镇桂花产业、大坪中医药产业、赤壁茶叶产业,大幕山与幕阜山森林康养产业,建设不同特色、不同主题的康养基地,形成咸宁康养新业态。

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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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重点抓好部、省、市试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各县(市、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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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训练馆项目

建设华中地区射击训练馆(集国防教育、民兵训练、体育气步手枪训练比赛、游客体验为一体),以国防教育、体育发展事业带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文旅局、军分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