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整体支出
评价单位: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告时间:二O20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9年度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0〕1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1、2019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预算批复,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含二级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项目 | 金额(万元) | 支出项目 | 金额(万元) |
一、一般预算拨款 | 2323.24 | 2046.76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2376.62 | 其中:人员经费 | 1687.57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日常公用经费 | 359.19 | |
二、项目支出 | 2784.60 | ||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 328.54 | 三、项目不可预见费 | |
五、本年追加 | 五、本年追加 | ||
本年收入合计 | 5028.40 | 本年支出合计 | 4831.36 |
本年结余 | 197.04 |
2、年度预算收支决算及结余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决算为502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9.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54万元。
(2)2019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本年预算支出决算为48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76万元(人员经费1687.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9.19万元);项目支出2784.6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97.04万元。
3、2019年的重点工作
2019年,我局工作主要工作思路是: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按照省厅“守底线、优服务、强基础、求突破”工作要求,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225”工作思路,开创“448”工作格局,为建优建美公园城市、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规划引领、要素保障、生态修复上着力,开启了咸宁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新征程。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湖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指导县(市、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县(市、区)修编整体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指导全市镇村规划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及其他专项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 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拟订全市测绘(包括数字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数字成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相关市级重大基础测绘工程。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市自然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参与城市传统街区、历史地段的划定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建设项目规划。统筹全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1、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发展打基础,为发展拓空间,为发展保用地,为发展优服务,为发展转动能。
2、服务高品质生活,编制村庄规划,建设公园城市,提升城区内涵,加速不动产登记。
3、打造高活力空间,明确发展模式,强化用途管制,实施空间混合,提升空间价值。
4、守牢高标准底线,守牢耕保底线,守牢生态底线,守牢安全底线,守牢廉政底线,守牢法律底线。
5、夯实基础业务,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实效。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财务负责人为组长、二级单位、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0]18号)文件要求,组织单位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1、年度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批复,下达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含二级单位)2019年度预算502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3.2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376.62万元;上年结余(转)328.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支出预算48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76万元(人员经费1687.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9.19万元);项目支出2784.60万元。预算执行率96.08%,部分项目未实施导致预算偏离。
3、年度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2)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资金发放审批制度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预算信息公开。预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公开,按规定时限公开。
(4)基础信息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公用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402.85万元,本年度实现公用经费支出359.1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9.16%。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总体有效,控制较好。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0.38万元, 本年度实现“三公经费”11.76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7.70%。“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实现了稳中有进。
(1)保障了基本职级的履行。
①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
②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③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①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为发展打基础。三调初步成果全提交,差错率均在3%以下。推进“四全测绘”,完成全市域约1米精度三维影像数据采集等工作。二是为发展拓空间。启动《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编制,开展武咸区域协调、弹性空间等专研,以横沟科学城等项目拓展空间约25平方公里。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研讨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交流发言赢得参会领导充分肯定。三是为发展保用地。全省率先实行市域调剂使用挂钩指标,立项挂钩项目8.49万亩,验收5.1万亩,使用挂钩指标报地0.86万亩。2009—2016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9900亩,处置闲置地1900亩。供地1.6万亩,收取土地出让金70亿元,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2100万元,完成4.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用款。四是为发展优服务。将12项审批事项整合为4个阶段,每个环节由7—8项减至3—4项,申报资料由8-9项减至2-4项;实施“标准地带方案出让”改革并开展试点。五是为发展转动能。联合印发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深度融合服务乡村振兴文件,实施赤壁市“山水账”、嘉鱼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咸安区白水畈村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等试点,组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咸宁经验。
②服务高品质生活。一是编制村庄规划。出台指导意见和编制指引,以“一办法一导则两图集”引导全市40个示范村、170个整治村优化村庄布局,完善“5+5”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建设公园城市。举办公园城市标准论坛,咸宁被被ISO/TC268授予“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预算240万元编制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筹资1.8亿元用于十六潭公园四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提升城区内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编制整治改造规划90个,推进实施45个。规划引导均衡配置“5+8”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推进建设“窄马路、密路网”,打通交通微循环。四是加速不动产登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市本级实现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当日办结,县(市、区)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抵押登实现“不见面”审批全覆盖。
③打造高活力空间。一是明确发展模式。立足生态、生活、生产空间比例为6:3:1的特色,正筹建梓湾、长岛、大洲湖城市湿地等公园,以“公园+”“+旅游”模式引导全域绿色产业发展。二是强化用途管制。划定五级开发区域,实行用地梯度开发,其中限制开发区5%-7%,优化开发区10%-20%,优化开发区30%-40%,高效开发区60%以上。三是实施空间混合。在各类空间中通过用地混合、产业混合和生态混合和人文混合的方式,激发空间活力。在幕阜山等生态空间,以生态旅游公路为主线,串联生态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在崇阳县金塘镇畈上村等生产空间,打造“柃蜜小镇”等农业公园,以农旅开发项目盘活农用地;在官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等生活空间,形成生态空间与城镇建设空间有机混合。四是提升空间价值。以“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绿色产业为先导,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价值提升;构建“5+8“公服及基础设施体系,关注民生需求,提升空间内涵;注重山水林田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切实修复生态环境和国土功能,提升生态空间价值。
④守牢高标准底线。一是守牢耕保底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5万亩,占基本农田2.39%。备案占补项目49个,新增耕地0.78万亩;立项25个,拟增1.18万亩;验收20个,新增0.6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别达301万亩、230.14万亩。违法占耕比为3.78%;对12处违建别墅全部拆除并推进复绿。二是守牢生态底线。打响非煤矿山整治“雷霆行动”,对过渡期66家企业进行逐个矿山巡查和督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我市长江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实地核查,编制并上报生态修复方案,投资3640万元修复治理4100亩。市委书记丁小强、市长王远鹤到赤壁市羊楼洞调研矿山复绿治理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守牢安全底线。启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巡排隐患点472处,实现零伤亡。严控地灾易发区建设,禁办洪水淹没区、低洼易淹没区等区域的许可手续,严把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间距关,规范项目选址、城乡用地。四是守牢廉政底线。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采取专题辅导、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措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基层作风、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做到无禁区、零容忍。五是守牢法律底线。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组织53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活动,参考率100%,人均90分以上;聘请法律顾问,对各类合同、协议和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诉讼9件、行政复议2件、依申请公开2件。
(2)绩效目标完成率95%:根据年初市政府规定的本单位2019年度工作目标及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本单位绩效目标在本年大分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为发展打基础。三调初步成果全提交,差错率均在3%以下。推进“四全测绘”,完成全市域约1米精度三维影像数据采集等工作。二是为发展拓空间。三是为发展保用地。四是为发展优服务。五是为发展转动能。
(2)服务高品质生活。一是编制村庄规划。二是建设公园城市。三是提升城区内涵。四是加速不动产登记。
(3)打造高活力空间。一是明确发展模式。二是强化用途管制。三是实施空间混合。四是提升空间价值。
(4)守牢高标准底线。一是守牢耕保底线。二是守牢生态底线。三是守牢安全底线。四是守牢廉政底线。综上所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强。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前述绩效分析,部门产出成本、产出时效、产出质量等指标均基本达到或超过绩效目标,部门的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为确保部门职能工作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水平,以支撑社会有序运转提供了保障,部门的社会效益广泛。
从总体上看,2019年度我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精神,探索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预算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
根据《2019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局自评得分92.22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二)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不良,整改不到位的,将相应核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将绩效自评结果将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支出情况实行更加透明的公开。
虽然我局整体绩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单位项目计划启动、立项较晚,导致了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数据不充分,部分项目未能按项目实施或按时完工,预算数据准确性不高。规划项目实施时间长,任务重,不确定的因素多,导致了部分项目无法正常竣工验收,本来定为当年一次性项目变成跨年一次性项目,导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不能准确的掌握投入和产出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绩效工作,促进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事前谋划,建议调整项目立项时间,尽早确立项目,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执行率。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ls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