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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国土整治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时间:2024-02-07

咸宁市国土整治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增减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与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负责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参与耕地占补平衡及土地复垦管理;组织土地整治项目信息报备及核查工作;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的审查和评审;组织选择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土地整治局市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共设3个内部机构:综合科、规划设计科、项目实施管理科。本单位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面加强支部党工作。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支部党员干部队伍设;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确保支部党工作重点提质见效。

2、完成2020年度五个全域项目验收,2022年度七个全域项目整体进度达60%以上。

3好咸安淦河流域国土综合域整治项目和嘉鱼、通城三个2024年度农村地区全域项目申报工作,配合赤壁好“2023年赤壁羊楼洞港小流域域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优化备案。

4、持续推进11域项目助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工作,形成项目从申报认定、设内容、组织实施、验收标准到机制创建、奖补措施等一整套的咸宁模式,示范推广。

5、计划新增(指通过入库备案)耕地指标3100亩,新增水田1000亩。

6、继续做好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举证和消号工作。持续推进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及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7、持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1. 部门收入总表。











  1. 部门支出总表。







  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填0,并进行备注说明。







  1. 部门项目支出表。分列项目名称及经费来源。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7914.42万元,比上年增加45.73万元,增长0.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3.42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7914.42万元,比上年增加45.73万元,增长0.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3.42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891.00万元,为咸宁市增减挂钩项目2880万元,土地整治项目审批与日常监管专项工作经费11万元。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5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1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会费1.5万元、福利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11%,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37%。增长原因: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费用增加。

  1. 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01%,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必须完整表述,无此类别填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3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用旧车置换一辆应急保障用车5.93万元,报废处置设备26.19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2880.00万元,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1万元,增长0.3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来源是城市配套费,用于项目支出。

(八)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7780.0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本单位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本单位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部门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