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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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发展目标:

     明确国家地质公园用地范围,核定功能发展区块,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成立有效职能机构、依法管理;严格遵照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宗旨、紧密结合咸宁地区的旅游发展态势,实施一系列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开发创新战略,在区内地质遗迹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将公园建成一流的、高水准的国家地质公园和科学旅游胜地;着力打造公园“山水休闲、洞穴探秘、温泉养生”三大旅游品牌,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产品开拓,使国家地质公园在远期成为咸宁市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向导、和华中旅游地标之一。

       分项目标:

       保护目标:对地质公园内重要地质遗迹实施保护工程和其他保护措施,有力推行“绿色GDP”核算开发战略,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维护地质遗迹赋存环境的稳定和完整性,确保公园地质遗迹资源被有效保护,开发潜力得到延续,为世世代代永续利用,达成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宗旨。

科研科普目标:建设完善地质公园解说系统、标识系统,通过地质科学研究,不断发掘公园地质遗迹的科学内涵,开发创新地质旅游新产品、新品牌,培育景区地质科技旅游产品品牌的吸引力,主动推行科普教育、环境友好教育,实现寓教于游。

旅游发展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学决策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客源市场和客源群体,整体提升和促进公园的旅游资源潜力,建成华中地区最具活力的地质旅游目的地之一,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至2015年末,实现国家地质公园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42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68亿元;至2020年末,人数达到573万人次,收入达到24.43亿元;至2025年末,人数达到697万人次,收入达到55.89亿元。

分期发展目标:

近期发展目标(2014—2015年):严格遵照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相关要求,重点推进地质公园规划与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解说及标识系统、地质公园科学研究及科普活动、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并揭碑开园。

中远期发展目标(2016—2025年):严格遵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完成公园主体建设,带动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完善地质公园规划和地质遗迹保护措施、地质公园解说与标识系统建设,做好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学普及与交流;加强地质公园管理机构与信息化建设;落实地质公园建设和地质遗迹保护资金、地质公园社会经济效益六个方面的工作,达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定期评估检查要求。逐步建立有效的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制和资金来源保障,实现公园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