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HSQ-08单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片区)详细规划》《〈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Ⅲ区(张公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A02-05)调整论证方案》已于2025年8月18日获咸宁市人民政府(咸政办函〔2025〕10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公示类型:批后公告。
实施时间: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反馈咨询联系部门: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715-8891119。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HSQ-08单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片区)详细规划》编制成果.pdf
《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Ⅲ区(张公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A02-05)调整论证方案》编制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