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宁市高新区GX-1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桃林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金桂路与贺胜路交汇处调整方案》《〈咸宁市宜居主城ZC-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桂乡大道东侧局部地块局部调整方案》《〈咸宁市主城区车站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香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地块局部调整方案》 《〈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滨湖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康美小镇Ⅰ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嫦娥大道与龙潭河交汇处东南侧局部调整方案》《〈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旗鼓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地块(城铁东站原玉立地块)优化调整方案》《〈咸宁市主城区泉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书台路西侧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已于2024年5月7日获咸宁市人民政府(咸政办函[2024]8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公示类型:批后公告。
实施时间: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反馈咨询联系部门: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715-88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