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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平稳关停过渡期非煤矿山

来源:嘉鱼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时间:2020-10-10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精神,嘉鱼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嘉鱼县2016-2020年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分年度关停全县过渡期非煤矿山。截至目前,全县12家过渡期非煤矿山已全面平稳落实关停,未出现上访、闹访、缠访事件。该县主要做法是:

一是务实开展调研,摸清过渡期非煤矿山情况。截止2015年底,该县非煤矿山18家(含地热田1家),其中,过渡期非煤矿山12家,均为小型采石矿山。为平稳推进过渡期非煤矿山关停,该县对全县12家过渡期矿山截止2015年底的矿区剩余资源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测量核准,为下一步务实推进全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提供了基础数据。

二是务实开展座谈,积极争取矿山业主支持。在摸清全县12家矿山矿区剩余资源量的情况下,该县分别与各矿山业主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宣讲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精神,耐心倾听其意见,并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着手,解释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积极争取矿山业主对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务实制定方案,依法落实矿山关停。在争取12家矿山业主的理解与支持的前提下,该县采取“三结合”的原则,即结合矿区剩余可采资源量、结合矿山批准的年生产规模、结合矿山剩余服务年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53号),对生产规模未达到30万吨/年的采石矿山,在前期已摸清矿区剩余可采资源量的基础上,提高其年生产规模,压缩其矿山服务年限,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嘉鱼县2016-2020年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从而保障了12家过渡期矿山在2016—2020期间逐年顺利实现关停。

四、务实落实政策,确保市场用料需求。为了保障县重点企业和省、市、县重大项目用料需求,维护矿产品市场交易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20〕5号)该县再次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务实制定了《嘉鱼县矿山关停、2020年9月30日后采矿权设置整合及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为保障整合及新设的3个矿权迅速实现采矿权出让,该县抢时间调整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把3个新设矿权纳入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为新设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提供规划审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