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24002号
周绪国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74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2976
坐落:咸安区横沟桥镇鹿过村十一组
声明人:周绪国
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