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54号
余翔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09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1210
坐落:咸宁市温泉茶花路45号(学府世家.大楚城)2幢1单元23层2303号
声明人:余翔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