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26号
袁金树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25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7632
坐落:咸安区双溪桥镇李容村七组
声明人:袁金树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