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2036号
陈志气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7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陈志气422327********341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龙潭村五组,1幢1-3层号
声明人:陈志气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