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66号
唐普元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8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4732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环卫小区)6幢2单元5层0501号
声明人:唐普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