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52号
汪琪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989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075
坐落:咸宁市温泉潜山路教院巷特1号(汉地尚街),B幢1单元7层703号
声明人:汪琪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