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51号
邓桂荣因保管不善,将咸房证字第2378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4722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城北路(宏泰小区),4幢5单元1层102号
声明人:邓桂荣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