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47号
胡欢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60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1223******** 3226
坐落:咸宁市贺胜路东侧新汽车站北侧(荣凯天阶)6幢15层1502号
声明人:胡欢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