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39号
王芳因保管不善,将咸宁房权证温泉字第000216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王芳:422324******** 0026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凯翔花园)B-1幢1层101号、3层306号。
声明人:王芳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