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7019号
秦春光、陈丽萍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72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秦春光 222424********5511
陈丽萍 421223********4621
坐 落: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168号(福星城)D3幢2单元11层1101号
声明人:秦春光、陈丽萍
2026 年 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