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4023号
廖卫平、柯愈龙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21621号、咸土资城国用(2005)第00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廖卫平:422301********0524
柯愈龙:422301********0515
坐落:咸安区西大街159号2层201号
声明人:廖卫平、柯愈龙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