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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10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4-3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10

刘菊芬、杜德军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352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刘菊芬422301*******1362

          杜德军420104*******2019

坐落: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168(福星城)D72单元222202

声明人:刘菊芬、杜德军

2026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