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24号
杨洁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3039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500228*******5059
坐落:咸宁市马柏大道(南城一品)2幢3单元5层502号
声明人:杨洁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