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12号
余清奉, 陈秀英, 余勇, 余鑫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59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714
422301********7243
422301********6237
421202********6215
坐落:咸安区大幕乡南山村三组
声明人:余清奉, 陈秀英, 余勇, 余鑫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