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7号
王细凤、夏志华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031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王细凤:422301******* 5749
夏志华:422301*******0056
坐落:咸安区贺胜桥镇万秀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王细凤、夏志华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