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26号
万丽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184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069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温泉长安大道288号(电力鹤平小区),6幢1单元4层402号
声明人:万丽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