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6号
张秀兰、李连伟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645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张秀兰:422301******* 3243
李连杰:422301*******3279
坐落:咸安区贺胜桥镇万秀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张秀兰、李连伟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