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1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22507号的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914212*******0667
坐落:咸宁市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云熙山二期林语)15幢2单元4层401号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