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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3-13

关于修订《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附件《咸宁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控制指标》“绿色低碳”相关内容修订为: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0%;绿色建材使用率应达到70%,鼓励参考《湖北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目录》选择建筑装修材料。

二、将附件《咸宁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控制指标》“品质物业”第一款相关内容修订为: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24h安保、物业服务,鼓励参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选择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