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17号
高红霞、余萍、钱远轩、钱道剑因保管不善,将鄂(2025)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45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高红霞 4223301********1226
余 萍 4223301********0525
钱远轩 4223301********1079
钱道剑 4223301********1077
坐落:咸宁市温泉笔架山38号(翰林名都一期)4幢1单元8层801号
声明人:钱道剑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