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10号
周瑞明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9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2********4814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铁铺村(昊天建材三期)8、10幢2单元4层402号
声明人:周瑞明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