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5008号
汪建凯、邓彩卷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预咸安字第1003688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汪建凯:422301********3258
邓彩卷:452629********2765
坐落: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车站路社区双峰路71号瑞景天城2栋2单元4层403室
声明人:
日期:202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