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5007号
金成剑、张霞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272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金成剑:422322********6111
张霞:422322********6701
坐落:咸宁市温泉路与桂花路交汇处,1幢7层号
声明人:金成剑、张霞
日期: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