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7005号
沈新伏, 陈秀兰, 沈雅萱 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111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8011、422********8046、421********854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沈新伏, 陈秀兰, 沈雅萱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