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7005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1-2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7005

沈新伏, 陈秀兰, 沈雅萱 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1117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8011422********8046421********854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沈新伏, 陈秀兰, 沈雅萱

202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