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04号
莫利平 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6118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1723
坐落:咸安区汀泗桥镇赤岗村十四组
声明人:莫利平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