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2003号
卢雪琴因管不善,将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3000
坐落:咸宁市贺胜路花蚕巷(花木苑),1幢1单元3层301号
声明人:卢雪琴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