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2028号
陈丹因保管不善,将25860、地籍号666、图幅号2003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0106********2829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53号3单元302
声明人:陈丹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