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6008号
杨卫因保管不善,将10020504、咸安国用2011第203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7173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青高侧边(天骄畔山花园)1幢10层1001号
声明人:杨卫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