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20034号
因刘纯绵、熊安玉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84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刘纯绵:422301********1515
熊安玉:422301********0588
坐落:咸宁市温泉路(咸宁锦华.温泉都城商业综合体),1幢3层3C035号
声明人:刘纯绵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