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307号
晏劲伟、朱会敏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004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朱会敏 422301********1065
房屋建筑面积:84.0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9.2平方米
坐落: 马柏大道化纤巷新宁小区C幢1单元101号
声明人:朱会敏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