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271号
殷江峰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665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3********3214
房屋建筑面积:84.23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5.5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宁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处博仁天下4幢1单元1304号
声明人:殷江峰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