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268号
曾凡荣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687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曾凡荣 420111********1820
房屋建筑面积:120.98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泊林一街)34幢20号
声明人:曾凡荣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