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40265号
周细庆、高光旭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760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周细庆 422301********2460
高光旭 422301********1712
房屋建筑面积:558.44平方米
坐落:咸安区汀泗桥镇汀泗东正街1幢
声明人:高光旭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