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99号
发布时间:2023-03-24 10:23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99号
陈军因保管不善,将298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4月14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055
房屋建筑面积:157.18平方米。
坐落:环城村三组房号:1。
声明人:陈军
2023年 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