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97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1:10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97号
郭正荣因保管不善,将2018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4月13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559
房屋建筑面积: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2平方米
坐落:桥头街
声明人:郭正荣
2023年3月22日